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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蚌山区检察院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有影响案件
时间:2018-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蚌山区检察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制,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院分管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部长刘军涛同志带头办理一起重大有影响的报捕案件。
    201817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持背包、撬棍、液压钳等作案工具,窜至我市蚌山区朝阳路合家福超市,先用液压钳剪断超市店门面的U型锁和链条锁,进入超市一楼“林大生珠宝”黄金柜台内,然后使用撬棍撬开保险柜,盗窃保险柜内的黄金饰品,涉案价值多达一百六十余万元。

  腾讯网、蚌埠论坛等多家媒体对该案件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2018年元月17日,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向蚌山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

  承办人通过认真审查案件,依法提审犯罪嫌疑人,并对这起重大盗窃案件的提审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在审查逮捕期限内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朱某某。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