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年3月25日至5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我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有关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2025年8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二)压实整改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逐项督促落实。建立周小结、月调度机制。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带头整改;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抓好自身问题整改,抓实分管部门整改;各部门“对号入座”,认真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整改实效。在集中解决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工作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加强经验总结,提升建章立制质效,确保以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加强交流研讨,提升学习效果。发布党建工作学习计划,各党小组经常性开展学习研讨。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从严从实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按照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好理论学习研讨。
3.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积极构建“大管理”工作格局。加强业务管理,积极撰写业务分析报告。加强案件管理,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多份。加强质量管理,实质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评查实效。
4.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学习,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巡察以来,主动报告重大事项8次。
5.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加强涉企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效。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6.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系列重要论述,提升司法为民意识。加大涉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开展“检察蓝”助力农民工讨薪活动。加强司法救助,提升司法温度。
7.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加强 “检察驿站”建设,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开展法治宣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职能作用。
8.持续做精刑事检察。加强审查起诉、审查逮捕工作质效。加强抗诉案件质量,确保效果。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适用。
9.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民事检察职能宣传,拓展案件来源渠道。强化内部线索移送,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办案力度,维护司法公正。
10.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行政诉讼监督中,一并审查被诉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延伸监督效果。规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
11.持续做优公益诉讼。强化办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覆盖11个领域。办理月子会所、外卖平台、电动汽车充电站等新领域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7件。
12.强化案件办理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学习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职权清单及相关文件,明确司法办案职权。充分发挥检委会统筹决策作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活动,强化外部监督。
13.注重案件质量评查。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文件,提升评查能力。对2025年前三季度已结案件开展评查,形成评查报告。
14.科技赋能法律监督。召开数字检察工作会,研究部署数字检察工作。制定《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的使用和管理,推动数字检察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5.持续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两个责任”,深化警示教育。院领导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报告,强化干警党性意识和廉洁意识。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6.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强化作风建设,检务督察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检风检纪督察。制定《蚌山区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7.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开展院领导“访企入村”专题行动。加大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深入社区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活动。扎实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助推法治化实质性解决纠纷。
18.严实工作作风。学习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强化作风建设。制定《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规定》,规范司法救助工作,提升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质效。
19.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修订《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经费报销实施细则》,严格经费报销管理。修订《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产管理。制定《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规范车辆管理。组织学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规范采购、招标程序。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0.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制定《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规定》,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
21.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和大额事项支出程序。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
22.加强干部配备统筹谋划。制定《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举措》,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巡察以来,10名同志晋升职级,确定2名高阶段检察官助理,选任程序严格规范。
23.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强人员素能培训,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素能培训。开展月讲评活动及听庭评议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2名同志获奖,我院获“优秀组织奖”。
24. 强化党建基础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深融互促。健全“党建+业务”深入融合机制,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检察工作凝聚力和战斗力。修订《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构建“党建+信访”机制的实施办法》,实现党建与信访相融合。“检察驿站”品牌被确定为蚌埠市2025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采用“回头看”方式,做到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 “当下改”和 “长久立”并重。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强化制度建设。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检察工作高质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巩固拓展成果。常态化开展已整改完成的事项 “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牢固树立创新理念,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运用,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52-4045943;邮政信箱:蚌埠市蚌山区红旗四路32号蚌山区人民检察院,邮编:233000;电子邮箱:358933007@qq.com。
中共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