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
部门预算
2022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并运用好学习教育成果,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持续落实“1349”讲政治抓业务融合发展工作要求,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十四五规划”和商贸强区战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持续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开展诉源治理,抓实“八五普法”宣传教育。
三要积极主动转理念,稳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以高检院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求极致精神监督办案。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要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高质量发展。充分挖掘、用好大数据,探索其运用方式、平台、工具,探索政法机关之间、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加强对本院大数据的存储、开发、应用,多渠道发现隐藏的监督线索,促进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解决。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432.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预算1432.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2.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1432.1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2.12万元,占100%,比2021年预算增加87.62万元,增长6.52%,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调整。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预算1432.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7.62万元,增长6.52%,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调整;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362.12万元,占95.1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0万元,占4.89%,主要用于保障办公办案两房运转、办理案件和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等所需经费。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32.1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2.12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886.01万元,占61.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万元,占7.23%;卫生健康支出36.31万元,占2.54%;城乡社区支出273.43万元,占19.09%;住房保障支出132.78万元,占9.27%。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2.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7.62万元,增长6.52%,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886.01万元,占61.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万元,占7.23%;卫生健康支出36.31万元,占2.54%;城乡社区支出273.43万元,占19.09%;住房保障支出132.78万元,占9.27%。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安排816.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73.79万元,下降25.12%,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功能科目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22年预算7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250%,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功能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安排34.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79万元,下降10.03%,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功能科目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46.39万元,比2021年预算下降4.61万元,下降9.04%,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功能科目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23.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7万元,增加415.56%,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有退休人员。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安排28.96万元,比2021年预算1.44万元,下降4.74%,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功能科目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安排7.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45万元,下降5.77%,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功能科目调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安排273.4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73.43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功能科目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安排84.6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5万元,增长34.07%,增长原因主要公积金基数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安排48.1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8.1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功能科目调整。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0.43万元,公用经费151.69万元。
(一)人员经费121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工会经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70万元。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7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250%,增长原因主要是办公办案及司法救助经费。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八、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1年预算增加14.29万元,增长10.4%。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对应的功能科目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办公办案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区检察院主要负责辖区司法活动中行使侦查监督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提起诉讼;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事项。
(2)立项依据。检察机关依据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规定区财政予以保障区检察院的办公办案经费。
(3)实施主体。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办案过程中需要交通费(执法执勤车辆燃油、维修和租赁费等)、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鉴定费、卷宗装订保管费、检察辅助人员、专业人员劳务费等。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①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24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70万元,2023年安排85万元,2024年安排85万元。
②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该项目预算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房、检察辅助人员经费、专业人员劳务费费用等。
(7)绩效目标和指标。2022年绩效目标已设立,预计办理案件不低于500件,确保业务部门完成各项检察业务和检察监督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让人民群众满意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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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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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办公办案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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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31]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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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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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4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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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4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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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4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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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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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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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业务部门 |
6个 |
数量指标 |
保障业务部门 |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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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各类案件 |
≥1500件 |
办理各类案件 |
≥50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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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涉案财物规范性 |
≥100% |
质量指标 |
涉案财物规范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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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效果优良率 |
≥90% |
办案效果优良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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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按执行进度执行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按执行进度执行 |
|||
案件结案时效性 |
100% |
案件结案时效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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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案件平均成本 |
≤0.15万元 |
成本指标 |
案件平均成本 |
≤0.15万元/件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无 |
经济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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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辖区秩序稳定 |
长期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辖区秩序稳定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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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案模式 |
程度明显 |
优化办案模式 |
程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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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无 |
生态效益指标 |
本指标不适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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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
程度明显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
程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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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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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发[2020]6号)要求,蚌埠市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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