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预算数
|
合计
|
140000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20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0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0000
|
公务用车购置
|
|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9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2020年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无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