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本级及下属单位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预算绩效编制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名词解释
2018年蚌山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本级及下属单位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供给方式 |
单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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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
离退休 |
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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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38 |
14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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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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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14 |
21 |
(三)年度主要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蚌山区的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服务我市“五大发展行动”。2、紧紧围绕“平安蚌埠”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注重标本兼治,继续抓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4、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努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5、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6、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预算90376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37665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37711元,下降2.56%,下降原因主要是区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8年度支出预算9037665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8960797元,占比99.15%;项目支出76868元,占比0.8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0376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收入9037665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37665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3672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21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9143元;住房保障支出54005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3.766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36.7251万元,占比70.45%,社会保障和就业167.1216万元,占比18.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9143万元,占比5.08%;住房保障支出54.0055万元,占比5.9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6367251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98997元,下降11.15%,下降原因主要是区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其中:“行政运行”预算6367251元,主要用于保障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安排167121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69410元,增长19.22%,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社会化发放,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747220元,主要用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离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897084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预算安排459143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9226元,增长39.1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医保缴费基数的上升,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459143元,主要用于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540055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2650元,比上年增长43.1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40055元,主要用于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3766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095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31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0808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731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17年预算减少1066682元,下降45.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元。计划采购货物(设备)分别为台式电脑40台、笔记本电脑20台、柜式空调2台、挂壁空调18台、打印机10台、办公用品。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政府购买服务。
(四)预算绩效编制情况。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各级政府政权建设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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