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 日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伦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三个善于”理念,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共有7个集体、14名检察人员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件案件分别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5件案件获评市级优秀案例,3件检察建议获评市级优秀法律文书。2篇论文获国家、省级奖项。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授予我院“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中共安徽省军区党委政法委授予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十佳涉军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第三检察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我院被评为“全市卷烟打假工作先进集体”。
一、坚持围绕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82人,提起公诉589人。重拳打击故意杀人、重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9人,提起公诉23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提前介入“7.17”涉缅北诈骗犯罪案,批准逮捕 28人,提起公诉33人。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21人。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强化与纪委监委配合协作,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提起公诉9件9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教育、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提起公诉4件4人。办理的原省立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胡某某受贿案,通过释法说理、政策解读,胡某某主动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彰显了以高质效检察办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扫黑除恶宣传56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涉黑恶犯罪,批准逮捕2件7人,提起公诉5件23人。朱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公司化运作,采用上门殴打、辱骂、跟踪等恶劣手段暴力催收债务,对债务人及亲友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社会影响恶劣,我院依法对朱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21人。开展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终结执行、终本执行专项监督,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6件,法院予以采纳。持续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兑现奖励资金2100余万元。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法治体检”11次。
二、坚持保障民生福祉,践行检察为民宗旨更加务实
倾心维护民生民利。突出抓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精准对接安全、环境等与民生民利息息相关的领域,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监督、公益诉讼等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严厉打击涉民生领域犯罪,批准逮捕42人,提起公诉67人。聚焦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加大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制发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再审纠正。商某某等系列劳务合同纠纷虚假司法确认监督案,入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围绕餐饮油烟、消防隐患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4件。针对某小区使用158樘不合格防火门,向相关部门制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现已全部更换。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30件,帮助讨薪60余万元。依法批准逮捕“养老诈骗”犯罪1件1人,提起公诉1件2人。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件。付某某虐待罪一案,就相关单位履行保护妇女权益不到位情形,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大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力度,为13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14.3万元。
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公诉3件3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严厉打击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批准逮捕9 件12人,提起公诉5件12人。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助推成瘾药物监管,10名未成年人纳入严重不良行为重点帮教、矫治对象。拍摄《拯救青春于药海》宣传片,制作《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告知书》,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31人。积极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人、相对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创建 “蚌赴未来”未检品牌,成立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就娱乐场所非法招用童工、售卖成瘾药物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件。针对部分电竞酒店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性侵犯罪多发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
三、坚持实质化解纠纷,助力社会治理效果更加显著
创设“检察驿站”平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检察+网格”机制,在黄庄街道、青年街道、淮河社区中心等挂牌“检察驿站”,做实法治宣讲、纠纷解决、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检察官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35次,发放宣传资料650余册,举办“检察大讲堂”5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8次,有效参与矛盾化解12次。检察官会同街道社区,指导推动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平稳换届,得到各方一致好评。市委政策研究室《蚌埠政研》第31期(改革动态栏目)全文刊登 “检察驿站”经验 。“检察+网格”获评2023年蚌埠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注重深挖矛盾根源,通过领导包案、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成功化解信访案件46件。坚持首办责任制,院领导包案25件,“三类案件”包案率100%,2件涉法涉诉信访攻坚案件成功化解。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54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积极参与 “信访超市”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坚持院领导定期到“信访超市”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来访6次12人,8名检察人员轮班参与“信访超市”来访接待,助推法治化实质性解决纠纷。
以检察和解实现“事心”双解。积极践行“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将刑事和解作为化解案件积怨矛盾的有力抓手,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共促成刑事和解36件。如曹某某故意伤害案,曹某某与张某某因邻里纠纷发生撕打,造成张某某轻伤二级,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化解心结,达成和解,后对曹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加强民事检察和解息诉,促成民事和解6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2件,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件。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不足、毁损等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撰写的《关于加强我市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管理和改造的建议》,市政协《社情民意》第30期采用。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更加注重轻罪案件办理质效,开展醉驾案件“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56人次,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四、坚持强化法律监督,检察办案质效提升更加明显
持续做精刑事检察。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3次,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41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2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6件,提请抗诉1件,法院改判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9件,对财产刑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4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479件598人,适用率83.98%。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9件。进一步加大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再审纠正,提请抗诉并获上级院支持1件。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2件,法院全部采纳。加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7件,法院全部采纳。强化对虚假诉讼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监督,就陶某某等118名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虚假司法确认案,发出审判程序违法类案检察建议,取得了监督一案、解决一类问题的良好效果。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强化案结事了政和,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1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4件,提出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0件,全部采纳。提出行政类案监督检察建议4件,采纳4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1件,采纳21件。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对62名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要求给予行政处罚,确保罚当其错。
持续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聚焦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加强水环境污染治理,发出检察建议3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企业油烟直排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件,推动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改造升级。聚焦新业态产业公益保护,持续关注外卖小哥健康证管理乱象,走访 “饿了么”等外卖平台,深入外卖小哥群体,了解相关情况,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外卖平台食品安全。强化交流协作,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总工会等建立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充分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持续做好数字检察。深化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构建法律监督模型8个,排查线索218条。“商品房销售合同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模型”在全市推广应用,共发现案件线索125条,成案14件。构建“右美沙芬成瘾处方药类案监督模型”,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对右美沙芬经营销售开展专项检查。该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大数据监督模型竞赛中获三等奖。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检察队伍素能锻造更加过硬
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党纪学习“五学”机制。赴区廉政教育基地、庭审现场等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持续深化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积极组织学习新时代检察模范事迹,4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季度之星”。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制定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工作群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
全面提升队伍履职素能。建立常态化业务学习机制,推行每周学习制度,就检察理论和司法实务问题加强学习研讨,不断提升专业素能。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培训。加强检察官助理职业化建设,采取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一带一”工作模式,在办案实践中快速提升业务素能。选任2名部门正职、4名部门副职、增补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充分激发工作活力。全年共有2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压紧压实管党治检 “两个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深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建立防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负面清单,强化队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全年无检察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书面报告检察工作11次,均得到区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检察建议工作,闭环式清单化落实审议意见。建立检察建议人大常委会备案机制,共备案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参与司法办案活动112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在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和新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谋划统筹还不够精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开展不够深入;二是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在办案中贯彻落实“三个善于”理念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监督办案质效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差距,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予以认真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和区委工作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蚌山、法治蚌山、幸福蚌山做出贡献。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政法姓党,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紧紧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深入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落细。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努力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展现更大作为。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决维安护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聚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保护民生民利。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优化检察管理模式,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做好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筑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筑牢政治忠诚。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培养打造 “全科检察官”,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综合能力。深化数字检察战略,提升检察科技水平。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检察为民初心,牢记法律监督使命,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奋力谱写蚌山检察工作新篇章,为现代化蚌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2.检察驿站:“检察驿站”是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 ,紧扣检察履职,聚焦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检察履职着力点,以实现“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惠民生”为基层治理目标,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是“一站式”检察为民平台。
3.检察护企: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察机关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办好涉企刑事案件,着力加强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履职,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服务。
4.检护民生:202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组织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听证,加强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
5.“三类案件”:是指首次到检察机关申诉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立案监督案件。
6.全科检察官:是指政治素质强、道德素养高、理论储备实、业务能力全,具备全面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熟练掌握各种检察业务,能够独立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检察官。
7.党纪学习“五学”机制: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原原本本细学、阐释解读深学、分层辅导助学、警示教育促学、联系实际践学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