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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7年蚌山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十七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25日在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职、主动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首善蚌山”建设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为蚌山建成全市“两个中心”主阵地,实现“两个全面”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努力服务和保障“首善蚌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区委、区政府《“首善蚌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首善蚌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为“首善蚌山”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保护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9人,提起公诉  53人。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31人,如,依法办理了“e租宝”、“徽贷网”、“鑫管家”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努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积极服务法治蚌山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机关、乡村、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4次。立足本职,结合办案,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主动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促进全民尊法守法,为建设法治蚌山、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职务犯罪侦防部门整体转隶之年,我们坚持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懈怠,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共立案侦查151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余万元。突出查办大案,办理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大案9件,占立案总数的60%。查办科级干部2名,占立案总数的13%加大行贿犯罪查办力度,立案侦查1315人,占立案总数的87%。坚持攻坚克难,成功办理了省检察院、市检察院交办的蒋某行贿案,受到省、市检察院高度评价。

深入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初查33人,立案侦查11人,协助市检察院办理专案2件。突出查办拆迁领域和土地领域渎职犯罪以及政策性补贴专项资金背后的渎职犯罪,成功查办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4万元。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社区、学校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15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篇、犯罪分析11篇,向有关企事业、行政执法单位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83人次,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廉政准入机制中的作用。

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大力促进平安蚌山建设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82人,提起公诉685人,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86人。加大对两抢一盗、诈骗等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83人,提起公诉80人。积极投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办理了“4·18”特大电信诈骗案,依法对4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依法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09人,提起公诉146人,如,办理了在本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金座酒吧”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19人。及时介入80件重大、有影响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保证案件质量。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的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对63名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加大在批捕、起诉环节刑事和解工作力度,促成20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共接待来信来访88261人,其中检察长接访1050人。扎实开展“信访积案百日集中化解”和“信访积案百日合力攻坚”活动,努力消除信访隐患。办结省委巡视组和市检察院交办信访案件7件。司法救助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大力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持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初始环节。全年没有发生涉检赴省进京访。

四、强化检察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修订后的三大诉讼法,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强化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监督撤案5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2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4件;对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决定不批捕49人,不起诉3人。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55人。

加强刑罚执行法律监督。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监督力度,对交付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份,监督收监执行4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9件,均被采纳。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对2013年以来的一审判决生效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察。

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依法加大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力度,发出审判行为违法检察建议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提请抗诉1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锐意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检察改革工作部署,立足我院实际,遵循司法规律,锐意创新、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来我院督查司法改革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扎实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再审批案件,检察官助理不再独立承办案件,实行员额检察官“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完善分案机制,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大案和疑难案件,共办理各类案件43件。坚持每月在院局域网公示入额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接受干警监督。

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院,我们坚持精简、务实、效能原则,将16个部门整合成职务犯罪侦防局、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综合业务部4个业务部门和1个综合办公室,理顺了内设机构之间的关系,优化了人员配置,在探索解决检察职能行政化、职权碎片化、功能重叠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部署,加强线索摸排,强化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争取理解支持,成功办理了一起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零的突破。

坚决支持和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我们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支持到位、落实到位。认真学习改革精神,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在坚持办案不放松的同时,着力抓结案、清线索;积极配合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做好编制划转、干部考察、线索移交等工作,顺利完成涉改人员转隶,实现了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六、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素能

以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为目标,持续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学懂弄通做实”,采取会议学习、集中宣讲、知识测试、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坚持党建统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抓党建促队建。制定和落实加强机关党建年度计划,把机关党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建成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邀请道德模范来院举办讲座,组织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举行“两学一作”学习教育知识测试等,增强机关党建活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420余人次,严肃学习纪律,提升学习实效。建立业务部门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庭审观摩,增强实战能力。认真组织学习《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不断提升执法办案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优秀侦查员”,1人荣立全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4人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并重。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上率下契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制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检务督察,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在从严治检的同时,努力从优待检。克服困难,争取支持,开办了机关食堂;坚持好干部标准,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2名检委会委员,提请组织部门选任3名科级领导干部。

七、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区委报告检察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工作开展情况,以100%的满意率获得全票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我院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38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促进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在《蚌埠日报》刊登检察专版,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9篇,在蚌埠电视台宣传我院公诉、反贪工作,让更多群众了解、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着力加强内部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案、分案,对检察环节所办案件进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全年发送“温馨提示”邮件105件。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室,扎实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已评查前三季度办结的案件375件,推动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今年以来,人大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我们改进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司法不规范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法律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还不够有力;骨干型、专家人才缺乏,案多人少矛盾还比较突出等。对此,我们将深入研究,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首善蚌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18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重点抓办案,讲规范,赢公信;抓党建,提能力,强队伍;抓创新,促改革,激活力;抓纪律,明规矩,树形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当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知行合一,坚持领导带头,精心组织、精细谋划、精准发力,不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正确思路和强大动力,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检察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积极服务保障辖区发展大局。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结合我区“1234”发展战略,围绕“首善蚌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找准着力点和结合点,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环境犯罪,着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办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制贩毒品、制假售假、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继续配合做好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全面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拓展来信来访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四、不断深化检察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捕诉一体化制度,优化职能配置,整合检力资源,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探索推进公诉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不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提高线索发现和筛选能力。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进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电子检务工程平台建设。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决忠诚核心、拥护核心、看齐核心。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党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推进党建标准化工作,提高党建水平。坚持规范司法行为,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健全检察干警执法档案,规范检察权运行。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自身腐败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提升司法素能,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模式。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已经到来,更加美好的新征程正在开启。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征程更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区委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辖区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新时代,奋战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努力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告数据截止至201711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