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2月17日在蚌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正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惩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1人,提起公诉352人,没有发生错误逮捕、超期办案、无罪判决等问题。及时介入56件重大、有影响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依法快捕快诉,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如去年底发生在万达广场附近,社会广泛关注的陈某醉酒驾车造成6人死亡案件,案发后我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完善证据,3日内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的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落实从宽处理政策,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依法慎捕慎诉,对56名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对3名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促成43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有效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建议人民法院对176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了诉讼效率。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矛盾排查化解、涉检信访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坚持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制度,共接待来信来访154件203人次,其中检察长接访17件27人次。积极探索信访接待“三联工作法”,即由控告申诉部门与办案部门联合接访、联合审查、联合答复,合力解决涉检信访疑难案件,收到较好效果,全年没有发生涉检赴省进京访。坚持开展不捕案件告诫工作,对56名犯罪嫌疑人在不批准逮捕的同时,给予严正的告诫谈话,化解和消除了一批矛盾和隐患。积极开展检察官送法进乡村、社区、学校等活动,有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举行法制宣传活动6次,发出宣传材料800余份,增强了公民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二、坚持惩防并举,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4人,已提起公诉2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突出办案重点,按照市检察院的部署,切实开展查办基层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12人,位于全市前列;加大对受贿犯罪打击力度,立案查办受贿犯罪14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9人;坚持“系统抓、抓系统”,从上级院交办的一起职务犯罪线索入手,通过深挖窝案串案,在教育系统立案查办7人。
坚持规范侦查办案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转变侦查理念,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加强线索管理,依法开展初查,准确把握立案条件,审慎立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坚持文明办案,严格禁止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非法取证行为,尊重和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规范办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采取查封、扣押、搜查等侦查手段,以及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障落实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权等各项执业权利。坚持安全办案,把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个办案环节,全年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积极开展“明法慎行,廉洁从业”预防职务犯罪主题系列活动。先后深入经开区淮河社区、蚌山区农村“三资” 管理培训班等开展预防宣传4次,受教育达500余人。充分发挥行贿档案查询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廉政准入机制中的作用,全年提供行贿档案查询600余次,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坚持案件查办到哪里,职务犯罪预防就跟进到哪里,共进行预防调查4次,案件分析10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口头建议15次,收到了较好的预防效果。全面分析辖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撰写职务犯罪预防年度工作报告,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取证、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2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2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批准逮捕53人,不起诉12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7人。积极探索巡回检察监督新方式,对公安基层队所开展巡回检察13次,引导收集固定证据21份,监督纠正违法情形15处。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5件;对106件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1件;对裁判正确的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有效息诉案件15件;认真履行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赋予的新增职责,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21份,促进了依法行政。
强化对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与267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见面、谈话,建立监督检察档案,对8名重点人员着重进行考察,及时纠正2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违规情况。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4名无羁押必要性的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办案机关采纳。高度重视特赦工作,成立特赦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对特赦工作实行全程同步监督,对司法行政部门报送的5件特赦案件,对照法律规定的特赦条件进行认真仔细审查,确保特赦工作严格依法进行。协助市检察院驻第二看守所检察室开展规范化建设,落实换押、告知提示和提前催办制度,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杜绝了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强化对内部执法环节的监督。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制作、审批均在网络系统内进行,实现了执法办案从“软约束”到网络运行“硬要求”的转变。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案、分案,对检察环节所办案件进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全年共受理案件718件984人,对办案期限进行预警提示64次,发出流程监控46次,评查案件1047件次,推动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撤案和不起诉报批等制度,报请市检察院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 8人。落实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上下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对287件刑事判决依法审查的同时,报送上级检察院审查,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四、提升队伍素能,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们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2014年以来办结的各类案件约800件,由承办人进行逐案自查,并随机抽取其中的20%交由院评查领导小组评查,对不捕、不诉和职务犯罪案件,要求每案必查,逐案分析。同时坚持开门纳谏,通过设置意见箱、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查找梳理出的32个司法不规范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作问题清单,要求见人见案,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同时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主体、时限、措施,逐一销号处理,确保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持续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以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检察长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年度廉政目标责任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以执法办案监督为核心,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各个办案环节的检务督察,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以制度建设为关键,进一步健全完善车辆管理、考勤值班、会风检纪、财务收支等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等专项行动,着力改进机关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切实加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平台,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培训为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研讨交流活动。参加省检察院“每月一讲”视频业务讲座12次,参训人员300余人次;立足提升业务素质,160余人次参加各类素能培训、岗位练兵。1名干警参加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公安部五局联合组织实施的鉴定能力验证,其笔迹鉴定和印章鉴定荣获“满意”的最高评价;1名干警入选市检察院代表队,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竞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一;1名干警因办案实绩突出,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3名干警因业务能力过硬,被评为“全市业务办案能手”。我院也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五、主动接受监督,着力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坚决贯彻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积极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10月份市人大调研组到我院视察检务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0月28日我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侦查监督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整改,坚决将有关决议、决定落到实处。12月份区政协来院视察检察工作,并实地查看了办案工作区、检务公开大厅、信访接待室等场所,对我院今年以来检察工作予以积极评价。按照上级院对口联系人大代表的要求,我本人也两次走访对口联系的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自觉接受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管辖、证据标准、强制措施的采取等问题进行协商,消除彼此分歧,加强相互监督。继续实施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邀请6名侦查人员列席检委会3次,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制约。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与人民法院经常就案件的证明标准、证据采信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对待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通过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反向促使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共同推动法治化水平的提高。我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做法,多次受到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今年全省基层院建设会议和全市律师工作会议作了交流发言。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紧紧抓住新媒体及时性、互动性的特点,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以“蚌山检察”命名的微信、QQ群服务微平台,设立“便民服务”、“检务公开”等版块,“扫一扫”即可进入微信平台,“点一点”就可打开相应版块,“聊一聊”便能与管理员互动,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作用,公开法律文书32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按照上级院的统一要求,对本院官方网站和微博进行升级改造,基本形成了“三微两网”新媒体检务公开平台。同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检务公开大厅建设试点单位,对我院检务公开大厅进行了重新改造,建成了集控告申诉、案件受理、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公开审查听证制度,先后制定了审查逮捕案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办法,举办公开听证会4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继续开展好举报宣传周等传统的检务公开方式,不断丰富其内容,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距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公正司法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干警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还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办案科技含量低仍未得到根本改善,科技强检需要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需要继续推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盼。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为期两年集中惩治和预防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把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领域中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办重点,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涉农扶贫部门中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保障中央新时期“三农”和扶贫工作政策的有效落实。继续在查办大案和窝案、串案上下功夫,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的新需要。继续发挥批捕、起诉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继续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提前介入、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等机制,有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简易程序出庭、刑事和解等工作,注重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完善。
加大诉讼活动监督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监督纠正刑事立案、侦查、审判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侦查活动中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中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法院正确的裁判,积极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切实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现象。
加大检察队伍建设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公信的新期待。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夯实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巩固和运用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执法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即将到来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队伍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更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凝心聚力,锐意进取,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实现新发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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