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30日在蚌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正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2人,与去年12人相比上升83%,移送他院立案10人,已提起公诉19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突出查办贿赂犯罪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立案贿赂犯罪18人,科级以上干部8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82%和36%;着力查办行业性腐败犯罪案件,围绕电力工程、建筑管理、高校招生等领域,深挖窝案、串案,查办案件15人;坚持查办大案要案,办理市检察院交办处级职务犯罪要案2件2人,立案侦查案件全部为5万元以上的大案,创历史新高,大案数增幅居全市第一。
着力提升案件侦查水平。注重加强案件线索的收集、评估、经营能力,把侦查的重心放在立案前的初查上,通过对某系统一贿赂案件线索长达两年多的跟踪经营,今年抓住有利时机,一举在该系统成功立案8件8人,并向他院移送了8件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该案件目前被市检察院推荐参加全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的评比。强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坚持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反贪局长“三长合力”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积极依托市检察院侦查一体化的工作格局,通过上级检察院交办、领办、督办,排除干扰阻力,在市检察院的协调、指挥下,成功立案某高校系列贿赂案件6件6人。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依法适用冻结、扣押等强制性措施,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禁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尊重和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利。牢固树立办案安全意识,把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个办案环节,全年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努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预防也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以上级院开展的“检察预防行”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学校、企业、项目、党校、媒体等“六进”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宣传送到市住建委、移动公司、陈梁新村安置房项目等单位,共开展活动15次,受教育人员1420余人次。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在查办案件的同时不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案件查办到哪里,职务犯罪预防就跟进到哪里,全年共进行预防调查5次,案件分析20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8份,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30余次,收到了较好的预防效果。针对今年我院查办系统性、行业性案件较多的实际,积极与发案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共同分析发案的原因,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实现从个案预防到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的转变。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紧紧围绕“平安蚌山”建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8件234人,提起公诉338件493人,没有发生错误逮捕、超期办案、无罪判决等问题。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捕了2名在红肠生产中添加超标亚硝酸盐、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努力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及时介入45件重大、有影响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依法快捕快诉,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犯罪嫌疑人张金光抢劫杀人一案,案发后我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完善证据,并及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建议人民法院对166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了诉讼效率。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等,注重落实从宽处理政策,不批捕86人,不起诉18人,切实做到宽严相济,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如办理的陈立祥等35人开设赌场案,公安机关提请逮捕28名犯罪嫌疑人,我院对17名组织者或起重要作用的参与者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对其他11名涉嫌犯罪的参与者则以无逮捕必要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充分体现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上级院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共接待来信来访173件295人,其中检察长接访27件53人,全年没有发生涉检赴省进京访。注重延伸检察职能,加大在批捕、起诉环节刑事和解工作力度,促成79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努力缓和社会矛盾。犯罪嫌疑人吴某因琐事与邻居葛某发生纠纷,造成葛某轻伤,经审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院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考虑到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承办人并未不捕了之,而是主动组织包括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参加的调解会议,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恶性案件。积极开展检察官送法进乡村、社区、学校等活动,有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举行法制宣传活动6次,发出宣传材料500余份,增强了公民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开展对刑事、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件3人,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1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8件。切实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搭建起与行政机关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2人。对289件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6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开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对裁判正确的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有效息诉案件25件。
切实加强对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协助市检察院驻第二看守所检察室进行安全防范检查26次,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与区、街道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对264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监督检察,监督纠正3名脱管人员恢复监管。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对33名检查对象逐一审查,发现并及时纠正2名监外执行人员违规情况。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组织重新体检,有效防止不当保外就医现象的发生。
不断强化对内部执法环节的监督。依托信息化软件平台,将所有案件的进出口统一到案件管理部门,实现了检察环节所办案件规范运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案管部门全年共受理案件680件,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材料125次,对办案期限进行预警提示45次,开展案件评查117件,编发工作情况通报10期,报送专项工作统计13份,推动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的制度,报请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14人,上级院决定逮捕13人。落实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上下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对323件刑事判决依法审查的同时,报送上级检察院审查,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四、坚持提升队伍素能,稳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根据区委和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努力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共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43条,院党组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12条,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15项,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1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群众满意度测评达98%,全体干警受到一次严格的党性锻炼和洗礼,“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观念明显增强,进一步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大力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检察长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年度廉政目标责任书,全体干警签署了“十项承诺”,不断深化廉洁从检的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开支、干部任免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规范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行使。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检察人员“八条禁令”置于每名干警的案头,在办公室门外安装工作去向牌;实行指纹签到,每月在内网公示全员出勤情况;所有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并入市检察院统一管理平台,下班后和法定节假日全部集中停放。反贪部门还开展了以防违法违规、防越权越位、防失密泄密、防干扰腐蚀、防安全事故“五防”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专项活动。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责任追究,解聘一名长期脱岗的工作人员。
扎实开展业务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平台,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培训为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参加省检察院“每月一讲”视频业务讲座12次,上级院组织的各类素能培训、岗位练兵130余人次。1名干警在全省控告申诉业务比赛荣获“十佳”称号,入选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1名干警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参加省法学会、检察官协会等六协会联合举办的专题研讨会;2名干警获得“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称号,承担的省检察院课题--《在押人员投诉保障机制研究》顺利结题。3人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办案能手”,2人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并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评比的参赛资格,承办了全市检察机关疑难案件研讨会。积极探索在侦查监督部门推行“AB岗”工作制,在办理好批捕案件的同时,要求每名干警再办理2件以上公诉案件,提高了干警的综合办案能力。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信息58篇,论文15篇,较好地展示了我院检察工作的风貌。
倾力打造特色品牌工作。根据省检察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专项工作要求,我院将案件管理部门作为创建品牌,以品牌工作引领其他工作发展。先后投入70多万元建成了60多平方的检务服务大厅,配备高速扫描仪、彩色打印机、电子显示屏等现代服务设备,打造全省检察系统首家集控告申诉、案件受理、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检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平台。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编印了6万余字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手册》,制定20余项制度,不断提高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完成纸质案卷电子化,实现案件网上流转,同时也方便当事人查询复制;探索微博、微信、QQ和电话四位一体的服务途径,建成涵盖信息发布、查询服务、互动交流等多功能的“服务微平台”,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案管”,充分发挥科技在案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我院将进一步延伸服务,借助电子卷宗和“服务微平台”,对律师和当事人复印卷宗实现“三个一分钟”的免费服务,即一分钟预约申请、一分钟现场身份认证、一分钟领取光盘案卷材料,真正把执法为民落到实处。我院的案件管理工作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新安晚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积极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4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整改,坚决将有关决议、决定落到实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我院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虚心接受侦查、审判机关的制约。两次召开公检联席会议,听取公安机关意见建议12条,会签文件1份,对案件移送、证据标准等问题达成了共识。继续实施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制约,对部分争议较大的案件邀请9名侦查人员列席会议4次,检委会改变本院承办人拟办意见2件。与人民法院经常就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法院对检察工作的司法建议,共同推动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进行。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将所办理的案件信息按规定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开,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两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律师代表、法学院师生参观我院案件管理中心、来访接待室、办案工作区等场所,让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电子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检察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开展好举报宣传周等传统的检务公开方式,不断丰富其内容,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距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工作还比较薄弱;面对即将到来的司法改革,执法理念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随着办案工作量日益增加,人员编制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加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职责,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继续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完善。
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继续在查办大案和窝案、串案上下功夫,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进一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要努力强化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侦查机关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完善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切实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加强对诉讼中渎职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等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和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进一步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理念。突出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增强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严格日常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对检察队伍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继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等方式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检察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牢记使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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