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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3年蚌山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十六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2月26在蚌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正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业务争先,队伍提升,管理加强,争创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新成效,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围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有新进展。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发生在征地拆迁、民生工程等社会关注领域的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查办的重点,切实加大办案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1112人,移送起诉101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突出查办贿赂犯罪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贿赂犯罪10人,科级以上干部7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83%60%。在省、市检察院的协调指挥下,历时40天,成功办理了上级院指定我院查办的外地某市级银行行长储某(正处级)特大受贿案,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查办的案件均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提起公诉101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910 人,全年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有新突破。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大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6件,初查6件;立案侦查24人,其中,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各1人,正科级干部1人,特大案件1件;侦查终结24人,且全部移送起诉,侦结率和移诉率均为100%,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3人(含上年积存11人)。立案查办了市直某行政执法机关一科长违规办理、买卖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2600余本,给国家造成上百万元损失的滥用职权案件,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

预防职务犯罪有新成效。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举办了“预防农村职务犯罪讲座进乡村”专项活动,200余名乡、村干部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了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对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进行了专项部署;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的发案规律和原因,进行预防调查6次,发出检察建议6份,其中针对征迁领域职务犯罪撰写的专项调研报告,受到区委领导的好评;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4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420余人;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功能,提供查询服务135次;积极参加全省、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公益海报评选活动,我院干警自创4幅作品参赛,其中《悬崖》获得省检察院三等奖、市检察院唯一的一等奖,另有三件作品获得市检察院优秀奖,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82260人,提起公诉283470人。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有关工作衔接进行充分协商,保证刑事诉讼法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及时介入35件重大、有影响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依法快捕快诉,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犯罪嫌疑人罗刚等8人涉嫌贩卖毒品达9000克,案发后我院及时派员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完善证据,并及时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推进刑事和解工作,促成81件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缓和社会矛盾。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建议人民法院对163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了诉讼效率。注重落实从宽处理政策,不批捕43人,不起诉25人,切实做到宽严相济,努力减少社会对抗。我院办理的本市某高三学生赵某故意伤害案,赵某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赔偿损失,取得了受害人谅解,且即将面临高考,遂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从宽处理,今年赵某顺利考取六安市一所高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矛盾排查化解、涉检信访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预约接访制度,深入群众多接“地气”,面对面地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接待来信来访52102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1941人次,全年没有发生涉检赴省进京访。实施不捕案件告诫制度,对1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告诫谈话,保障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积极开展检察官送法进乡村、社区、学校等活动,有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举行法制宣传活动7次,发出宣传材料5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千余人,增强了公民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围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加大诉讼法律监督力度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0人,追加起诉1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2件;对223件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13件。积极履行修订后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监督职能,对3件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件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6人。犯罪嫌疑人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于市第二看守所,我院审查后发现其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且已年满56岁,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无继续羁押的必要,遂建议侦查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受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4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1件,立案审查10件,提请抗诉2件,市检察院支持抗诉2件。积极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开展对民事执行和调解活动的法律监督,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对裁判正确的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有效息诉案件21件。拓宽案件来源渠道,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动态合作机制,打造“民行申诉绿色通道”,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加强监管活动监督,协助市检察院驻第二看守所检察室进行安全防范检查2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检察建议书6份,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与区、街道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对 176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监督检察,监督纠正3名脱离监管人员恢复监管。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发现2起久押不决案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检察环节执法监督。今年四月初成立了案件管理机构,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实现了对检察环节所办案件全程、动态、规范管理,确保办案质量。案管部门成立后共受理各类案件374504人,对办案期限进行预警提示35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85份,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材料60次,接待并安排律师阅卷35次。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3项制度,推进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和完善首问首办责任制、实名举报反馈承诺制等制度,扎实开展举报宣传活动,不断拓宽举报受理渠道。受理各类举报、控告83, 均按规定分流到相关部门;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1件,立案21件,结案18件;进行刑事被害人救助18人。开展了以“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30余人次。

四、围绕创建特色亮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

探索实施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对拟作出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定性或变更重大事实的案件,主动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本院检察委员会,介绍案件查办情况,发表意见。目前已邀请侦查人员列席7次,改变侦监、公诉部门承办人拟办意见各2件。该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检委会委员全面准确把握案情,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而且有助于侦、控双方对证据的理解把握趋同,提高各自的案件质量,同时也加强了办案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公信力。省检察院《安徽检察情况反映》对该制度进行了全面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正义网也进行了全文转载。

尝试推行自侦案件辅助岗制度。从自侦部门以外的控申、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确定十名年轻干警担任辅助岗人员,在自侦部门侦办案件力量不足时,分管检察长可直接调用辅助岗人员,参与案件的办理。制度实施以来,共调用辅助人员50余人次,协助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效果十分明显。自侦案件辅助岗制度的实施不仅有效整合人力资源,构建一体化的侦查机制,解决了自侦部门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培养、锻炼了年轻干警,发现和储备一批人才,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检察日报》对我院的这一创新工作进行了报道。

     创新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在坚持每周二检察长接待日的同时,为方便信访群众,提高接访实效,推行检察长预约接访制度,即来访群众可以明确提出接访领导,控告申诉部门进行预约登记,及时安排领导在预约时间接待。为处理老上访、疑难访、告急访等涉检信访案件,积极探索一体化防控、解决机制,尝试推行“会诊式”处理疑难信访的三联工作法,即控告申诉部门与相关办案部门联合接访、联合审查、联合答复,共处置化解疑难信访案件8件,接访25人次,有效消除了重大涉检信访隐患。

五、围绕提高执法公信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成果,为即将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奠定基础。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三个怎么做”和弘扬六种风气大讨论,增强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营造团结一心、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在全市检察机关“弘扬先进思想文化,培育机关良好作风”演讲比赛中,我院干警荣膺一等奖。召开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六查六看”,增强班子凝聚力和创造力。

扎实开展业务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平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素能培训、岗位练兵100余人次,民行、控申等部门在全市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活动中均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选派部分优秀年轻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考试,为市检察院代表队取得全省第一名作出了贡献。坚持干警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检委会、业务学习小组等多层次学习机制,特别是三位副检察长带领的三个业务学习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已开展业务学习30次,300余人次参加了学习,成效十分显著。在《新华每日电讯》等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20余篇;撰写调研论文18篇,其中被《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5篇;代表市检察院参加并圆满完成全国刑事技术实验室能力验证,展示了蚌山区检察院的良好形象。

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关于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开展清理会员卡、住房等活动,院党组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廉政目标责任书》,全体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深化廉洁从检意识。不断加大内部监督工作力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完善考勤制度,实行指纹签到,每月在内网公示全员出勤情况,接受干警监督;严格会议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整饬会场作风;修订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车辆审批使用手续,要求所有车辆工作日下班后和法定节假日全部回院集中停放,为每辆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并入市检察院统一管理平台,有效减少了违章停放、公车私用等问题。

六、围绕促进检察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

坚决贯彻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9月份,区政协社会法制专委会来我院视察检察工作;12月初,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2年以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整改,坚决将有关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开展了以“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我院信访接待室、案件管理中心和司法办案工作区,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开通了“蚌山检察”政务微博,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距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司法公正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入,少数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和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科技含量低和科技人才匮乏的问题仍然突出,科技强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随着办案工作量大幅增加,人员编制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加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顺应平安建设的要求,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继续落实提前介入、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等机制,有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简易程序出庭、刑事和解等工作,注重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参与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顺应惩治腐败的要求,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认真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继续在查办大案和窝案、串案上下功夫,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规范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切实做到文明、规范办案。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增强预防工作实效。

顺应司法公正的要求,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对侦查机关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现象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裁判活动依法进行。对法院正确的裁判,积极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制约作用,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顺应执法公信的要求,努力提升队伍素质。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注重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切实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日常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狠抓制度执行,确保队伍的纯洁性。更加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等方式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促进检察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