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贯穿于检察履职的全过程,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以群众视角监督检察办案,丰富新时代阳光检务的新内涵。
本次受邀的人民监督员首先对单轨制实施以来本院案件受理情况进行了规范化检查,现场观看单轨制受理案件过程演示,深入了解检察办案的规范流程。随后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卷宗,对案件办理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两位人民监督员对本院司法规范化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表示蚌山区人民检察院丰富了外部监督形式,使人民监督员更加了解检察工作,让监督更深更实,同时也给检察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作为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外部监督的重要抓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有序推进,务实创新,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范围更广、监督效果更加显著,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开展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拓展监督方式,促进十种监督方式全面均衡发展,强化监督刚性,确保案件办理客观公正,司法活动开展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