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近日我院第二检察部对辖区两个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跟踪监督两个社区矫正机构落实教育帮扶民营企业经营人员工作开展情况。
检察人员重点监督教育帮扶的具体办法和跟踪管理情况,察看涉民营企业经营人员相关外出请假材料和档案,了解教育帮扶工作具体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研究解决的好办法。
为了解决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外出活动请假手续繁琐、批假难、企业经营因社区矫正受到影响等问题,采取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举措,探索制定“简化审批、强化管理、优化监督”的工作模式。简化外出经营行为的请假审批程序,强化管理通信跟踪定位等办法,掌握社矫对象在外期间活动情况。检察监督不放松,保障社区矫正民营企业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社区矫正活动不出现脱管现象。
自此项活动开展以来,我辖区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已有共计23人次适用简化外出请假审批程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反响,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合法开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