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导组进驻我省以来,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对涉恶案件集中精力、加大力度审查,快审快诉,依法对被告人宋某某等九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洪某某等十人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范某某等六人恶势力案件等三起涉恶案件,于2019年5月8日集中向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三起案件涉及的罪名繁多,涵盖了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其中,以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的部分犯罪活动、以洪某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和范某某的恶势力案件实施全部犯罪活动均是典型的“套路贷”犯罪活动。
这是今年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来,对被告人郭某某等六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审查起诉并均获有罪判决之后,打向涉恶案件的又一重拳。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办案、打伞、断财、治乱”,围绕“四个一批”工作要求,集中攻坚突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