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蚌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蚌山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公益诉讼监督员制度,聘请蚌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蚌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家行政单位有关领导或业务专家为该院公益诉讼监督员。近日,蚌山区检察院召开了公益诉讼监督员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莉及民行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向公益诉讼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周莉副检察长介绍了今年以来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在全区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公益诉讼监督员围绕《决议》,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体会,就一些具体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公益诉讼知识的学习,强化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最后,陈儒检察长就贯彻落实《决议》和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作了讲话。陈儒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均有保护公益的职责,虽然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不一样,但是目标、使命、责任一致。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