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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助推检察公益诉讼
时间:2018-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3日上午,蚌埠市蚌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培训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六举、区政府副区长史新涛、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儒、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陈伦远、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工委负责人、以及区监察委员会、宣传部、住建交通委、行政执法局等16家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蒋六举副主任主持。

  会议首先学习了今年6月27日蚌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在全区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这是安徽省首个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会上,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陈伦远应邀作了公益诉讼专题讲座。

  专题讲座结束后,与会人员汇报了本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决议》精神的具体情况,并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体会。陈儒检察长汇报了区检察院学习贯彻《决议》、今年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打算,同时表示区检察院将会认真听取各单位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史新涛副区长在讲话中指出,公益一直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是一项创造性的举措。人大常委会召开此次座谈会是很有必要的,有助于提升各单位对公益诉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是政府的法定职责,各单位应当认真学习《决议》内容,将《决议》精神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各行政机关要加大涉及公益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实现与检察机关的有效对接,强化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增加良性互动。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韧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好《决议》及推动支持公益诉讼工作作了讲话。在讲话中,李韧主任充分肯定了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做出的成绩,并就推进我区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二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蚌山区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才能在公益诉讼中形成合力;三要强化人大意识,积极监督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法律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职,开创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

  李韧强调,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职能,强化担当、鼓足干劲、全面履职,切实贯彻落实好《关于在全区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全面建设“四个蚌山”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