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探索评查方式,规范评查标准,不断完善本院案件评查工作机制。一是以机制建设为依托,夯实评查基础。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发现、通报、反馈整改三大机制,完善“评查—反馈—异议—复核”工作模式,建立“一案一评查”、“一评一反馈”、“一季一总结”的“三个一”评查机制。二是以案件质量评查室支持为后盾,加强评查权威。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室,调配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开展日常评查工作、完成质量评查报告,增强了评查力量和评查权威。三是明确评查重点,改进评查工作。在评查数量不减少的前提下确定逐月评查,增强评查发现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的机率。积极与省院、市院开展的评查活动对接,将省市院必评的九类案件作为本院评查重点,同时将本院评查作为省市院评查的自查材料。四是解决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升评查实效。针对评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已通知到具体承办人及相关业务科室,并进行了整改,做到“发现问题是手段、整改问题是效果、杜绝问题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