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徽护花花更红 精心育苗苗更青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精心打造三条保护链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引起了教育部和各地的高度重视。
蚌山区是蚌埠市中心城区、教育大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较多,教育资源集聚。为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积极预防、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各方力量,多措并举,打造三条未成年人保护链,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一、积极沟通协调 党委政府大力支持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把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当前和未来几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抓实抓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关于做好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实施办法》,压紧压实责任。
(一)党委政府作出部署,职能部门配合落实。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党委和政府领导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蚌山区委书记高尚对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作出批示:“区教体局、区检察院要共同携手,全面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营造校园安全、孩子们快乐成长的环境,让孩子们的笑声与郎朗读书声伴随孩子们幸福成长。”区长任生也作出批示,要求区教体局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
(二)纳入综治考核,压紧压实责任。针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委政法委建议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对乡街的综治考核内容。目前,区委政法委已将该院提出的建议纳入社会治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并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各乡街、26个社区随即开展各种形式的宣教活动。
(三)多部门联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区政协、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成立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协调工作组,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监督重点,强化工作合力。主动与区教体局联系,共同制定《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办法》,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教体局、团区委、区妇联联合制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快乐暑假,安全“不放假”》,就暑期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暴力侵害、防性侵害等方面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向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小提示,并通过工作群,转发至家长群中,扩大传播范围,提升工作实效。
二、主动扩展延伸 建立全覆盖多层次落实体系
把“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检察工作相结合,拓展监督范围,发动各方保护力量,打造三条未成年人保护链,形成全覆盖、多层次落实体系。
(一)打造“法治副校长—学校—家长”未成年人保护链。将法治副校长工作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相结合,17名员额检察官在分别兼任辖区1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同时,紧紧围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在校师生、家长上法治教育课,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督查,打造“法治副校长—学校—家长”未成年人保护链。目前共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14次,对辖区15所学校“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察长以“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幸福成长”为主题,为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300余名教师进行专题讲座。开展以“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蚌埠市水游城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共三十余人走进检察机关,由员额检察官上法治课,引导孩子们从小强化自我保护观念。
(二)打造“员额检察官—社区—居民”未成年人保护链。将员额检察官进社区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相结合,员额检察官每人负责1个社区,在定期联系社区、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时,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进社区的重点,打造“员额检察官—社区—居民”未成年人保护链。主动与乡街、社区对接,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检察帮助。召开各乡街综治负责人会议,发动社区干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携手燕山乡政府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联合燕山乡有关领导,各社区、村治保主任,各社区网格员,发动中小学生父母、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等群众力量,共同预防重点人群、案件多发领域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打造“检察院—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保护链。主动与教体局联系,将校外辅导机构、小饭桌、兴趣班等领域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拓展落实范围,打造“检察院—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保护链。分别召开蚌山区、经开区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辖区教体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60余所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会,提升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内容和管理重点。目前,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已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活动15次。
三、打造新平台 优化宣传教育渠道
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打造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微信宣传平台,让保护未成年人宣传无“微”不至,营造大手牵小手、幸福向前走的良好氛围。
(一)丰富宣传内容。制作《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宣传册,全面展示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主要精神和内容,该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办法、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新时代教师行为准则以及相关现行法律法规等内容;订购《方圆》“一号检察建议”专刊,通过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作为“教科书”发放给辖区相关部门、在校师生。认真选择各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经验、防性侵教育动画视频等材料,转发给职能部门、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等,优化宣传内容,提升宣传实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与区教体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制作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呵护未成年人幸福、安全、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宣传图片,在银泰城、淮河文化广场等市区繁华地段LED大屏幕进行滚动播放,增加群众对“一号检察建议”的了解,提升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在检察院大厅、“蚌山检察”两微一端发布宣传图片,扩大宣传范围,积极营造未成人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搭建宣传新平台。结合实际情况,牵头建立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微信工作群,邀请辖区内社区干部、校长、老师、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等150人入群,打造集学习、教育、宣传、交流为一体的宣传新平台。通过在微信群里发布有关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的知识,交流“一号检察建议”宣传方案,反馈工作动态,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加强实时互动,进行广泛联系。老师、社区干部可将群里相关信息转发到家长群、社区工作群中,建立群与群的对接,打通与家长、社区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进一步提高宣传的深度与广度。
四、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惩防并举
教职人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践踏底线,严重危害校园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又要注重源头预防。今年以来,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嫌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6人。
(一)坚持在办案中监督。该院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利用自己学校外聘教师的身份,招收在校学生到其开设的辅导班上课,并在辅导班内对学生实施侵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对该单位提出加强学校对社会上办理培训班外聘教师的教育管理,将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落到实处。该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召开全区中小学校负责人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区属中小学对文件提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查摆整改。
(二)消除监管盲区。该院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中发现,文体类校外辅导机构没有明确监管单位,属于监管“真空”地带,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潜在隐患。对此,该院安排员额检察官进社区开展走访摸排,了解各社区文体类校外辅导机构的数量、运营等情况,主动到辖区市场监管单位,实地查看、统计机构登记备案情况,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机关监管意识,有助于消除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