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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时间:2019-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蚌埠市委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和命名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决定》(蚌[2019]120号),中共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被命名为“蚌埠市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7月1日下午,蚌山区召开庆祝建党98周年党课报告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中共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被区委命名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中共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赵宁同志获得“蚌山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