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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钓鱼途中乘机盗窃 案值一千五,坐牢九个月
时间:202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因这两年没有挣到钱,家里开支大,手头比较紧,我就到处找地方钓鱼并卖鱼赚点钱,钓鱼路途中我如果发现了有房子没人居住,就会偷偷进去看看能不能偷到什么东西……”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沈某供认不讳。近日,太湖县检察院针对这起入户盗窃案提起公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查,2023年7月至8月,沈某又因手头拮据,趁夜间四处钓鱼之际,在太湖县大石乡、徐桥镇、江塘乡境内,寻找“合适”住宅,通过撬窗翻爬的方式,进入室内盗窃,共作案7次,其中4次盗得财物,次盗窃未遂。经太湖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所盗得的财物价值人民币共计1550元。
  庭审中,被告人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系累犯,但因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情节,太湖县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判处沈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